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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603 收藏
省重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河北省/财经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360名
综合指数: 60.74
热度:29804K

  一、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

  国标代码:11832

  办学层次:本科,河北省属重点大学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政编码050061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后,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考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使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份专业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

  三、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以上,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日语专业: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日语,第二外语为英语。

  艺术设计、动画、绘画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

  酒店管理(本科)、酒店管理(专科)专业:要求考生身高男1.7米、女1.6米以上,五官端正。

  四、收费标准:

  学费:各专业学费按河北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500和800元/生.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五、资助措施: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建立起了以奖、贷、助、补为主的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科研助困、社会资助等多项经济资助措施。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招生网站。

  六、学历证书:

  普通本、专科学生:由河北经贸大学具印颁发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由河北经贸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邮编:050061

  学校网址:http://www.heuet.edu.cn

  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heuet.edu.cn

  招办信箱:zhaosheng@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8765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