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桂林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6-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756 收藏
省属硕士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类/公办/广西壮族自治区
排名: 第340名
综合指数: 60.14
热度:6866K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广西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

  三、颁发证书学校:桂林医学院

  四、证 书:

  1、学历:毕业证书

  2、学位:学士学位证书(限本科层次)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及我校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但填写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及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2、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3、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除护理类和营销类专业兼招部分文史类考生外(限广西生源),其他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考生。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4、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因职业工作特点,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国际交流方向女生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其他专业要求女生150cm、男生160cm以上;所有医学类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不低于4.3 (标准对数视力表);乙肝表面抗原须为阴性。

  5、为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6、学校规定在入学后两周内对新生进行体检和文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 费:本科各专业 3200元/学年

  高职专科: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 6800元/学年

  高职专科其他专业 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 700-1200元/学年

  注:以上收费如我省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七、电 话: 0773-5895162(兼传真)传 真: 0773-5895160

  邮 编: 541004 网 址: www.glmc.edu.cn_

  Email: zhaosh@gl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