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浙江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四)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五)符合招生学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要求。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jsy.zju.edu.cn/grsinfo/zs/user/login)注册、登录后提交报名申请(系统申请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05/c28498a2787859/page.htm)。
(二)报名时间
开始时间:2023年8月10日09:00
结束时间:各学院(系)报名截止时间见下文“六、联系方式及截止日期和学院(系)相关通知”。
(三)报名程序
1.申请人进入系统点击“申请”按钮,选择“免试生申请”,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如果已填报的内容需做调整,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修改。
2.各学院(系)将根据工作安排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并安排复试考核。申请人届时可根据相关学院(系)的通知或进入系统了解考核时间安排,查询材料审核和考核结果等。
3.申请人已报名参加我校相关学院(系)夏令营活动的,也需要进入系统进行免试生申请,填报信息时系统会自动调取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后提交。
4.2023年9月下旬,申请人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相关招生学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四)申请材料
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本科期间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等。
2.学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或证明。如果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或有科技活动获奖的,请提交证明材料。
三、初审与复试考核
(一)各学院(系)对申请材料初审后,由研究生教育科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报考学院(系)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三)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录取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公布。
(四)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均须进行综合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各学院(系)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4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录取您的学院(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各学院(系)各专业学制信息详见:http://www.grs.zju.edu.cn/2023/0803/c62899a2787907/page.htm
(二)学费标准详见后续发布的推免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三)奖助政策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官网(grs.zju.edu.cn)。
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六、联系方式及截止日期和学院(系)相关通知
(一)
各学院(系)咨询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日期和学院(系)相关通知: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05/c28498a2787859/page.htm
(二)研究生招生处联系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yjsy-zsb2@zju.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yjsy-zsb@zju.edu.cn
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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