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我校穆中杰教授就《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实施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访谈

时间: 2021-04-21 来源: 河南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 浏览量: 3905 收藏
省重点省级选调生原机械部原商业部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河南省/理工类/公办/河南省
排名: 第209名
综合指数: 60.90
热度:21856K

4月19日,我校穆中杰教授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就《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发表了意见。

此次《条例》修订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是其中一大看点。穆中杰认为,《条例》建立了全链条粮食质量管理机制,明确建立健全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入库出库检验,规定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收购质量安全;强化库存质量管控,规定粮食储存期间要定期进行品质检验并明确品质保障具体要求;强化了运输过程质量管理以及收储者的销售责任。

在粮食流通管制上,穆中杰认为,信用监管是一种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在完善“政策性粮食”监管漏洞方面,穆中杰表示,对虚报粮食收储数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等诸多行为,《条例》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为规制出现损害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行为,《条例》还作出了兜底性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4月15日,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我国粮食流通现代化治理进入了法治治理新阶段。在穆中杰看来,这些规定总结了近年来国家管理政策性粮食的经验,“作为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管,确保粮食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

据悉,应有关部门邀请,近期穆中杰教授已经在安徽阜南、河南新郑等地就《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了多场授课培训,积极开展粮食法治宣传活动。

附:相关媒体链接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促进整个粮食产业链健康发展《民主与法制时报》2021年4月20日第3版

http://e.mzyfz.com/paper/1633/index_9265_1633.html

2.澎湃网转载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288839


 

元志愿陪伴各位小伙伴度过高考

【高考升学群】

群内不定期分享高考升学资讯、教育政策

高考系列直播、择校指南、专业推荐介绍

高考各科提分必备技巧、学习资料共享等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添加助教老师回复“高考”即可入群

★微信搜索小程序:元志愿

 

找大学】院校信息,985/211/双一流院校等

选专业】专业信息,清晰了解专业具体情况

高考选科】三个维度,帮助考生自主搭配学科

学业管理】学业剖析,定目标找差距圆梦大学

一键查询】输入分数,一键查看能上的大学

智能填报】志愿神器,AI大数据+冲稳保策略

学业评测】免费测评,五大维度快速认知自我

直播课堂】填报技巧,支持无限次重复回放

专业指导】量身定制,不浪费高考每一分

高考资讯】高招政策,高考实时资讯全掌握

志愿客服】在线解答,高考咨询一键接招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