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自主招生征集志愿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北京市2021年高考报名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 |
护理 |
30 |
各专业学制3年,专业学费6000元/年 |
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10 |
|
3 |
健康管理 |
10 |
|
4 |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
10 |
|
5 |
人力资源管理 |
10 |
|
6 |
社会工作 |
10 |
|
7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10 |
|
8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
10 |
|
9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
10 |
|
10 |
康复治疗技术 |
15 |
|
11 |
学前教育 |
20 |
|
12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10 |
|
13 |
早期教育 |
10 |
|
14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15 |
|
15 |
陵园服务与管理 |
10 |
|
16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10 |
|
17 |
民政服务与管理 |
10 |
|
18 |
大数据与会计 |
15 |
|
19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10 |
三、报名方式
考生于4月19日-21日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dz.bcsa.edu.cn/)进行网报,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费(25元/人),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北京+考生身份证号”信息字样。符合免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政策的考生可免于缴纳报名费。
普通高中生若符合免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政策,应在报名系统中“是否免笔试”选项中选择“是”,并上传相关材料作为符合该项政策认定的依据。不符合考生则选择“否”(文化素质成绩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合格性考试成绩为认定依据,语数外三科具体成绩以北京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并按照要求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
所有中职考生(含中职、技校等)均应在报名系统中“是否免笔试”选项中选择“是”,并上传相关材料作为文化素质成绩或符合免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政策认定的依据。
四、考核办法
考试工作在北京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免予考试)+职业技能(视频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免予考试)认定办法:
1.普通高中生
文化素质成绩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合格性考试成绩为认定依据,语数外三科具体成绩以北京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2.中职生(含中职、技校等)
文化素质成绩以学生在中职求学中的第一个学期所学的语数外成绩为依据,分值按100分/科计,满分300分。此成绩需要由中职学校给予考生认定,并由考生上传到学院招生报名系统。
(二)职业技能测试认定办法
1.普通高中生
考试形式为网络视频面试,高中生测试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特长能力等为主。满分300分。
2.中职生(含中职、技校等)
考试形式为网络视频面试,中职生以人际沟通能力、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为主进行测试。满分300分。
3.免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政策
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享有免试政策。
(1)普通高中生免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政策:
①高中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②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③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④.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⑤应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合格的考生;
⑥往届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为B级及以上的考生;
⑦退役士兵。
(2)中职生(含中职、技校等)免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政策
①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②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③中职生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④获得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⑤获得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
⑥中职阶段第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80分(含)及以上的考生;
⑦退役士兵。
符合免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的考生应在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关注招生官网的免试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公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成绩按满分的85%计入总分,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按照要求参加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
五、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校划定文化素质合格线,在文化素质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同分点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化素质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00分的不予录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zs.bcsa.edu.cn)首页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则不再受理。学校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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