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辅修专业或双学位
时间: 2014-06-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68
收藏
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攻读相关专业的辅修专业或攻读第二学位。目前已开设的双学位及辅修专业有:法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英语。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要求的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完成第二学位课程学习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在毕业时授予第二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