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24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湘潭大学简称“湘大”,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4年,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潭大学复校。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先后对学校的建设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建校以来,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地方高校之一。学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6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8个学科进入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13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1个、省级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2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8个,12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引智平台;有2个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中国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2个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湖南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10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首批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38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78%;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24%。目前在聘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及相当层次人才41人,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及相当层次人才121人。
学校近年来国家级项目立项成绩突出,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数位居全国高校前30名左右;1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社科论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量和综合指数进入全国高校前3%;7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名单(CTTI)。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奖励120余项。建有院士工作站、创新研究院等高层次产学研基地,近五年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1600余项,授权专利2918件。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8264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0167人。拥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国家“英才计划”实施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以来,累计培养近31万毕业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校友,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艺术学院简介
湘潭大学艺术学院现有教授10人(含客座教授)、副教授17人,博士7人,硕士31人。有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和动画等3个本科专业,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MFA)。其中动画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023“软科”排名第20位,属于A类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023“软科”排名第23位,属于B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23“软科”排名第195位,属于B+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系设有平面媒体、数码影像、网络设计等3个工作室;艺术设计学系设有品牌设计、设计文化应用、设计产业管理等3个工作室;动画系设有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游戏设计等3个工作室。学院的数码艺术实验中心是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
本科教学采用专业基础教学与工作室教学相结合的先进教学模式,学生在入校后前两年内将全面进行文化与专业基础知识的系统学习,两年后根据每个学生的艺术特质和专业爱好分别进入相关的工作室进行专业方向学习。这种教学模式因材施教,专业课教学灵活多样,学生的艺术才能、个性特点都能得到高度重视,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都能得到充分挖掘。
学院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锻炼和提升,先后在安徽西递、安徽宏村、河南林州、江西婺源、合肥泰尚、广东广州、湖南常德等地建立起了写生基地和实习就业基地;学院积极推进国际赛事学科竞赛机制,将全球动漫、数码艺术等业内影响力较大的赛事引入课堂教学,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艺术竞赛。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1、2022年全国普通艺术类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排行榜,湘潭大学艺术学院排名全国第10,位于A+行列;学院重视艺术交流,先后与英国邓迪大学、法国巴黎高等美术学院、英国格拉斯哥艺术学院、帕斯艺术学院、韩国公州大学等国外著名的艺术类高校开展艺术交流活动,并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学校还设有新闻学、广告学、工业设计、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个相关本科专业,有美学、传播学、文艺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设计及理论等6个相关硕士点。这些本科专业和硕士点都能为学院的教学与科研提供各类共享资源,在师资、教学和科研方面为办好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和动画专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专业工作室简介
(一)视觉传达设计
1.平面媒体工作室
主要培养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印刷设计、展示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视觉图形训练、包装设计、UI设计、VI设计、印刷版式基础、海报招贴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标志与字体设计等。
2.数码影像工作室
主要培养摄影、摄像、广告产业、影视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商业广告、人物、观念摄影、数字暗房技术、导演基础、实验影像创作、视频非线性编辑、视频后期特效、电视栏目包装等。
3.网络设计工作室
主要培养网页设计、网络营销、网络公关、企业形象宣传、网络促销、网络创意、网络信息传播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主干课程:版式设计、色彩设计、网页导航设计、网络后台设计、flash动画设计等。
(二)艺术设计学
1.品牌创新设计工作室
主要培养能够为经营主体开展品牌系统经营管理、品牌形象设计、品牌整合营销设计推广以及社会创新设计等内容的综合创新实践人才。主干课程:品牌战略、品牌综合设计、品牌推广与管理、品牌消费者关系、品牌信息化设计等。
2.设计文化应用工作室
主要培养学生对文化资源进行吸收和设计应用转化的能力,从调查、策划、设计、制作到传播执行以及管理的全方位实训。主干课程:材料综合设计、构成与现代装饰、文化传播学、文创设计、文化专题等。
3.设计产业管理工作室
主要培养设计管理、设计调查、设计策划、设计资源开发、会展策划与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主要服务于地方城市文化机构、艺术机构等。主干课程:设计管理、会展策划与设计、设计项目实践等。
(三)动画
1.二维动画工作室
主要培养二维动画设计、二维动画产业管理、二维动画开发流程管理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中外动画史、动画场景、二维动画、动作、角色设计、卡通表现技法、脚本与故事板表现、动画产业研究等。
2.三维动画工作室
主要培养三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产业管理、三维动画开发流程管理、后期合成技术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三维动画、中外动画史、动画场景、角色设计、脚本与故事板表现、影视合成、动画产业研究等。
3.游戏设计工作室
主要培养游戏设计、游戏开发、游戏产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复合型人才。主干课程有:游戏原画设计、二维游戏设计、三维游戏建模流程、游戏引擎基础、游戏特效制作、游戏开发与策划、游戏产业研究等。
四、2024年招生省份及计划
2024年拟面向北京、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广东等8个省(市)招收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拟投放招生计划如下表,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报考须知
(一)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市)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专业其他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原则上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三)学费标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8000元/年,艺术设计学专业8000元/年,动画专业8000元/年(如有变动,以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六、录取原则
(一)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4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二)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5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入学及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对复查发现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查处;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专门的调查核实,凡不符合条件,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查处。
八、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3451 58293275
传真:0731-58298913
学校网址:https://www.xt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xtu.edu.cn/
E-mail:zsk@x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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