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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

时间: 2011-06-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93 收藏
重庆市/理工类/民办/重庆市教委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7565K

2011年9月1-3日,请带好《录取通知书》,本人1寸免冠彩照8张、档案、户口、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等证件到校报到。

自带档案: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务必妥善保管),入学报到时交学院“新生档案接收处”。

户口迁移:凡属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巴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大渡口区的城市户口,一律不办迁移,其他区域新生原则上按自愿原则申请办理。外省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完全一致,且迁移证上的民族、出生年月及出生地、籍贯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本人1寸免冠黑白照1张。户口迁入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学院大道5号。

被盗或遗失: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随身携带的户口、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录取通知书、现金等重要物品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被盗或遗失,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尽快到校报到注册。

延迟报到:因故不能在规定期限报到者,须以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老师请假备案,原则上请假期限不得超过15天。招生办电话:023-85552333、8555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