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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5-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371 收藏
硕士点
江苏省/财经类/公办/江苏省
排名: 第190名
综合指数: 67.90
热度:14307K

  学校全称:南京审计大学

  学校代码:11287(国标)1119(江苏省标)、1619[江苏省标,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

  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211815

  南京审计大学是唯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我国审计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因审而立、为审而存、依审而兴、靠审而强。学校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工、文、理等学科相互支撑,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协同发展。学校始建于1983年,1987年更名为南京审计学院,2002年原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07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成为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江苏省共建高校,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南京审计大学。

  一、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须符合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 科类要求:

  文理兼招类——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PPE)]、金融学、保险学、信用管理、投资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贸易经济、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法学(法务金融)、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

  文科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

  理科类——物流管理、金融工程、电子商务、经济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统计学、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程造价、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 江苏省内录取办法:

  (1)对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本一普通类专业需达到B+B;本一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专业需达到BB;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等级需达到合格。

  (2)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5.江苏省外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5)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定向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等,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6.其他

  (1)英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有良好的普通话基础,无口吃及语言障碍现象。

  (2)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二、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2.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除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等评定奖学金、助学金外,我校还制定了奖学金及优秀新生奖励办法等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审计长奖学金(国家审计署设立) 10000元/人、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200-1000元/人等奖项,学生获奖(助)学金面为60%左右。

  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四、其他说明

  我校对部分专业类:(1)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信用管理、金融工程(2)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3)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4)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学、统计学、金融数学(5)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实行“大类培养”,排名在本专业前50%的学生,大二下学期可申请在专业类内调整同批次专业。具体遵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并按学校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五、招生计划的确定与预留计划的使用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学校的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六、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211815

  联系电话:025-58318196、58318198

  电子邮件:zsb@n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a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a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