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2011年招生信息

时间: 2011-05-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49 收藏
辽宁省/理工类/民办/辽宁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2.04
热度:10099K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考条件者,均可通过参加高考并填写高考志愿表报考我院。
2.艺术设计(电脑动画方向)、艺术设计(游戏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动画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原则

1.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3.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艺术设计(电脑动画方向)、艺术设计(游戏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动画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
1.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院在政治思想品德全面考核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分成绩择优录取。在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于同分考生按其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X2.5+文化课成绩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按规定年限,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达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按规定年限,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2011年新生入学奖学金

被我院第一志愿录取的各省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总分高于(含等于)当地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文理)。获奖金额10000元/人。
注:新生入学奖学金的发放办法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