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项举措助贫困地区和农村考生上大学
时间: 2015-06-0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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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高考继续实施三项举措,增加贫困地区和农村学生上大学机会。三项措施包括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省内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于5月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 .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凡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5月20日前,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省外院校和部分省直本科院校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15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外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及贵州大学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安排不少于年度招生计划的2%,录取办法由各有关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继续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计划安排不少于年度招生计划的2%,具体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15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本人在我省7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简称贫困地区)有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为:本人在我省(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外)有连续三年以上农村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省外、省内院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外院校和贵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省直本科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开始前进行。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