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泸州医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8-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11 收藏
省属硕士点保研资格
四川省/医药类/公办/四川省
排名: 第229名
综合指数: 63.90
热度:14074K

  10632 泸州医学院

  一、办学属性与层次:我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办学层次。学院以医学本科教育为主体,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今年招生的有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中药学、市场营销、法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社会体育等26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忠山校区、城北校区)

  三、录取规则:

  1、按《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规定,不宜学医者不予录取。

  2、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我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达100分以上(总分150分制)。

  4、护理学专业以招收女生为主,建议身高低于1.58米的慎报,可招一定比例的男生,建议身高低于1.65米的慎报;中西医临床医学(骨伤方向)以招收男生为主。

  5、社会体育专业录取时,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排序投档;要求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6、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均需能适应汉语上课和用汉语答卷。我院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7、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凡符合规定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时按当地录取政策办理;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各专业的分数级差为5分。

  8、在四川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时,对于平行第二志愿的第一自然顺序志愿填报我院,其分数又高于我院调档线40分以上(含40分)的考生,则视为第一志愿,与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同时投档(简称“二视一”)。

  9.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艺尖、体尖考生(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认定的为准),同等条件下我院优先录取。

  10.对电子档案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情况而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保留退档权利。

  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我院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录取结果将随时通过我院的“招生在线”网站和省招办等正规渠道向社会公布。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医学类学费5000元/年/生;近医学类学费41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

  六、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学院设有奖贷助学金: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升和药业”奖学金、泸州医学院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有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助学金、广州助学金、体育彩票助学金;贫困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银行助学贷款。还为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七、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忠山 邮 编:646000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E-mail:lyzb578@sina.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0830)3161658(含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