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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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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9-84257775,029-84250446

官方网址:http://www.xaau.edu.cn/ http://zb.xaau.edu.cn

西安航空学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2024-11-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57 收藏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2012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西北地区唯一开展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培养的本科高校,是“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现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理事单位,陕西省军民融合示范高校。

建校近70年年来,学校坚持“立足陕西,服务航空,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形成了“航空报国,立德树人,激情进取,志在超越”的学校精神,为我国航空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应用型专门人才。学校飞行技术专业2018年经教育部、民航局一次审批通过,2019年首次开展招飞。学校拥有深厚的航空背景、鲜明的航空特色、厚重的航空文化、浓郁的航空氛围等优势,为培养出具备航空精神的飞行员奠定深厚的基础;学校从机制体制、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合作培养、生活后勤、飞行训练等七个方面建立强有力的保障体系,为飞行学员的飞行梦想保驾护航。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现代飞行技术专业理论和相关技能,取得民航航线运输机驾驶员执照,具有民航航线飞行驾驶和空中领航的初步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能在民航及其他航空领域从事民航航线运输机飞行驾驶和飞行运营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课程

飞行原理、航空发动机基础、飞机结构与系统、飞行性能与计划、航图、民航飞机电气仪表及通信系统、人的因素与驾驶舱资源管理等。

(三)培养模式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航线运输机驾驶员,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基础理论课程学习和飞行驾驶训练两阶段,在学校和海南航空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实施。

(四)授予学位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飞行员养成生)。学生须在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二、相关费用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入学当年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6000/年。

考生上站体检费用、辅助检查费及复查项目检查费,按照民用航空医学鉴定中心和辅助检查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个人自行支付。

学生在学校完成学习内容后,由签约航空公司安排至海南航空学校有限公司进行执照训练,培训费用约为65万人民币/人,培训费用由学生自费解决(学生入校复查体检合格后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具体飞行训练和培养费用以及支付方式等相关规定以委托培养协议为准。如飞行训练过程中因学生个人原因被终止飞行训练,海南航空学校将结合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费用多退少补)。

三、招飞计划

西安航空学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拟在陕西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招收自费飞行员养成生,分省计划以生源省招考部门最终公布数为准。

四、报名条件

(一)招飞对象

在我校开展招飞的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岁(2005年9月1日后-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学,男性。

(二)基本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志愿从事祖国民航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三)文化条件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飞行技术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省份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90分。

(四)身体条件

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标准,通过民航局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的招飞体检。

身体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A 男生身高不足168cm或者超过185(河北187)cm;

B 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

C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D 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者;

E 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

F 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

G 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白癜风;

H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I 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

J 颅脑、胸腔脏器手术史;

K 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L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重复肾等;

M 结核病,如活动性肺结核等;

N 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O哮喘病史

P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Q 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R 眩晕病史、晕车、晕船;

S 口吃、中耳炎,听力差,经常耳鸣、嗅觉丧失、难以治愈的明显声嘶;

T 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等效球镜)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大于2.00D;屈光参差大于2.50D;

U 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观察少于90日或手术前屈光度超过-4.50D~+3.00D(等效球镜)或不能提供原始完整的术前检查和手术资料。

V 色盲、色弱、显斜视、弱视、眼球运动受限等;

(五)心理素质条件

对民用航空飞行职业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要求。

五、招飞流程

(一)注册报名

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民航招飞(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中国民用航空信息系统(https://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招飞申请。参加初检面试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二)初检面试

考生持身份证、近期一寸证件照,眼睛屈光度验光单和《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报名表》,参加西安航空学院集中组织的初检面试(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中国民用航空信息系统我校招飞动态)。

(三)上站体检

初检合格考生按我校上站体检安排,在指定民航体检机构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中国民用航空信息系统我校招飞动态通知)。

(四)背景调查

上站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确认我校招飞志愿,申请我校背景调查后,我校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开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五)录取

1.高考报名。报考考生按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参加高考统一报名。

2.志愿填报。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必须在专业相应批次填报西安航空学院专业志愿。

3.录取阶段。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文件要求,依据当年西安航空学院招生章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如首次录取未完成招飞计划,由我校沟通合作航空公司后,协调考生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征集意向与条件。         

(六)入校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民航局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学生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入相应本科专业。

(七)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及安置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中止学校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

1、 政治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2、 身体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3、 心理素质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4、 理论学习成绩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5、 飞行技术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6、 未按民航局和学校相关要求通过各类资质考试;

7、 在校期间受到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处分;

8、 在校期间因为考试作弊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9、 不服从学校对委托培养单位的统一安排;

10、 委托培养单位与学生解除培训关系;

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

六、咨询方式

(一)学校地址:

莲湖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

(二)咨询电话:

029-88643102

(三)咨询QQ群:

陕西:869705061

河南:643241624

河北:875673973

山东:875540791

山西:474605102

(四)官方通知发布平台: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招飞院校:

https://mhzf.caac.gov.cn/#/college/C020

西安航空学院招生官网

https://zb.xa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