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郑州经贸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371-62499999,0371-62499855

官方网址:http://www.zcib.edu.cn http://zsw.zueb.edu.cn/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8-06-0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729 收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是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现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双湖大道2号,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齐全,是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北校区、西校区分别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和146号,校园地处市区中心,交通便利,环境幽雅。

  第四条 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学科、师资等方面的整体优势,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第五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本科和专科。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学制四年,专升本学制两年,专科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当年度学院招生计划执行。2008年学院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生2400名,专升本365名,专科生500名,详情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第七条 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的学科优势,根据现代科技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2008年招生的专业全部是特色鲜明、社会急需、就业形势好的专业。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院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在河南省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其他本科各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专科各专业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第二批,具体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条 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能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学院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除艺术设计(空乘与管理方向、汽车表演与营销方向)只招收女生外,其余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学院艺术类专业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课加试。对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学院只认可统考成绩;未实行统考的省份,学院只认可中原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单考成绩。

  第十四条 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要求的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的比例为:

  (1)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纺织品艺术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2)艺术设计(汽车表演与营销方向、空乘与管理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字媒体方向)专业、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方向、玩具设计方向)专业:专业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凡考生所在省对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入学后的第一外语均为英语语种。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二周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学院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困难补助金,同时设立有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和学院困难补助金等。学院还为学生提供数量众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 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其中艺术设计(空乘与管理方向、汽车表演与营销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字媒体方向)专业14000元/生/年,法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9000元/生/年,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1000元/生/年,其他本科专业均为12000元/生/年,专科专业均为8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以上收费均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准标准为准。

  第十九条 学院介绍、招生计划、专业简介等详细情况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和学院招生网。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学院主页:http://www.zcib.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信箱:xszs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698776 67698956

  传真电话:0371-67698776 67698956

  邮 编:450007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