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7000余亩,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学校教学科研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基本构建起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体系。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117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9个学科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二、保送条件
由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时须满足教育部及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规定的保送要求。
三、招生计划
总计划25人,各招生专业(类)录取人数原则上均不超过4人。
四、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学制 |
招生 科类 |
1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
4 |
文科 |
2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社会工作 |
4 |
文科 |
3 |
建筑类 |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
5 |
文理兼招 |
4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
4 |
文理兼招 |
5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
4 |
文理兼招 |
6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计算金融 |
4 |
理科 |
7 |
法学 |
4 |
文理兼招 |
|
8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
4 |
文理兼招 |
9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
4 |
理科 |
10 |
生物医学工程类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 |
4 |
理科 |
11 |
自动化类 |
人工智能、自动化、智能医学工程 |
4 |
理科 |
12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4 |
理科 |
13 |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
4 |
理科 |
14 |
临床医学 |
5 |
理科 |
|
15 |
基础医学 |
5 |
理科 |
|
16 |
药学类 |
药学、药学(创新实验班)、临床药学(五年制) |
4 |
理科 |
备注:以上招生专业相关信息以学校官方网站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专家面试。
六、录取规则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照考生面试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七、相关要求
1.入学报到: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录取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归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身体检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在校管理: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管理,与同专业内地学生按相同标准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4.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管理。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学生应当修满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才能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5.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后续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咨询方式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86-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86-27-87557014
邮箱:zs@hust.edu.cn
网址:https://zsb.h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