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关于举办2023年招生宣传平面设计类作品大赛的通知
时间: 2023-04-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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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厚植爱校荣校情怀,激发东师人创新活力,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与美术学院联合举办2023年招生宣传平面设计类作品大赛,让我们一起赓续红色血脉,传递东师故事!
一、征集对象
我校全体师生、广大校友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
三、征集内容
1.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涵丰富,能够充分展示和彰显学校学科专业优势、人才培养特色、良好育人环境和浓厚学习氛围等;具有创新意识、亲和力、吸引力和引导力,面向广大高中生和家长群体,体现东师风采,弘扬东师精神。
2.作品内容
作品围绕“招生宣传”进行平面设计类创作,包括海报设计、插画设计、宣传手册设计、IP形象设计、界面设计等,创作不仅限于传统平面设计,鼓励创新,设计时需考虑使用的便捷性及批量生产的可行性。
3.作品规范
设计稿均为jpg格式,色彩模式RGB,尺寸不限;分辨率300dpi,单个文件不大于5 MB;横竖构图均可;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幅。
四、投稿方式
1.请下载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宣传平面设计类作品大赛报名表》(附件),报名表以“作者姓名/负责人姓名(团队)+报名表”命名;作品以“作品主题”命名。
2.请将作品与报名表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zsb@nenu.edu.cn。作品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提交均可。
五、奖项设置
六、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过。投稿人应对创作中使用的创意、文字等元素是否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尽到全面审查义务,严禁抄袭、仿冒他人作品。一旦发现投稿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投稿作品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问题,我校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因投稿作品侵权导致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给我校造成的有关损失。我校对获奖作品享有唯一使用权,且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使用。
2.学校对获奖作品享有唯一使用权,且学校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使用。投稿作品如被学校采用,作者应按学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作品,学校对修改后作品仍享有唯一使用权。
3.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学,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联系方式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孟祥锋(0431-85098801)
美术学院:崔鑫垚(15584380862)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美术学院
2023年4月28日
奖项 | 数量 | 奖励 |
一等奖 | 不超过5个 | 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
二等奖 | 不超过8个 | 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
三等奖 | 不超过10个 | 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
优秀奖 | 若干 | 荣誉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