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 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 2023-04-10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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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有关规定,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脱贫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筑梦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并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在高考改革省份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该省份普通批次相关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学校“筑梦计划”主要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理科(选考物理)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需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25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上传报名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学业成绩、年级排名,且须中学加盖公章,中学校长签字)及其他学习成绩证明材料。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且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后方可上传。
四、选拔流程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将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5月底前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五、录取原则
获得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学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3年高考投档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学校在“筑梦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筑梦计划”相关工作。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学校将取消其“筑梦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处理。
5.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或者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纪检监督电话:010-68918032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it.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请注意浏览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
附件:
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具体分省招生专业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备注:b
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
宇航与机电类 | 理工类 | 首选科目物理 | 首选科目物理,无再选科目要求 |
智能制造与智能车辆菁英班 | 理工类 | ||
信息科学技术 | 理工类 | ||
电子信息实验班 | 理工类 | ||
理学与材料菁英班 | 理工类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 | |
经济管理试验班 | 理工类 | 不限选考 | 首选科目物理,无再选科目要求 |
工业设计 | 理工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