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收藏

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36-3313131

官方网址:http://www.bcmc.edu.cn http://www.bcmc.edu.cn/zs/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36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吉林白城经济开发区保平街道保平社区棉纺路2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60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300元;

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视觉训练与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眼视光仪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800元;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临时救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宜男生报考。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及照顾加分项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2.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专业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我校规定的办法执行,即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以语文、数学、综合、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以数学、语文、综合、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顺序比较以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科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根据考生成绩,择优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考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接受考生退档申请。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m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棉纺路27号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36-3313131

联系人:孙伟

纪检监督电话:0436--3533770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