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多方共建高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等9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前1‰。拥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生态学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气象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大气科学、数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0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教、交叉10个学科领域。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雷丁大学、曼彻斯特大学,俄罗斯国立水文气象大学,台湾中央大学、东华大学等140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教师交流、科研合作等方面保持密切交流与合作。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 招生计划:10人,最终录取人数视报考和测试情况而定。
2. 招生专业:考生可以在专业列表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年) |
学费(人民币/年) |
1 |
大气科学 |
4 |
6050 |
2 |
应用气象学 |
4 |
6050 |
3 |
海洋科学 |
4 |
5500 |
4 |
环境科学 |
4 |
6380 |
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6380 |
6 |
机器人工程 |
4 |
6380 |
7 |
人工智能 |
4 |
6380 |
8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6380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6380 |
10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4 |
6380 |
11 |
地理信息科学 |
4 |
6050 |
12 |
材料物理 |
4 |
5800 |
13 |
金融工程 |
4 |
5720 |
14 |
财务管理 |
4 |
5200 |
15 |
汉语国际教育 |
4 |
5200 |
说明:招生专业及学费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布为准。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四、选拔及录取
1. 初审:学校在2025年4月1日开始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以学测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确定面试入围名单。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2. 面试:学校定于2025年4月下旬举行线上远程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 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考生须于2025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4. 征集志愿安排:学校将根据录取确认情况,确定是否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具体安排以届时报名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五、相关说明
1. 入学与体检等规定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 入学后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住宿费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至1500元。
3. 在大学阶段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由学校或学院设立的奖学金、国家和江苏省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
4.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监督管理
我校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邮箱:jiwei@nuist.edu.cn。
七、联系方式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0086-25-58235179
电邮:hmt@nuist.edu.cn
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10044
网址:https://ico.nuist.edu.cn
八、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