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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4-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346 收藏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考试组织和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文件精神,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1.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是本校学生参加考试和升学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相关工作是各类学校的责任。各类学校要为考试、评卷等提供场地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委派人员参与考务工作。

  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提前谋划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

  2.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各地要按照招委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值班制度,教育、宣传、网信、卫健、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考试期间联合办公,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3.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保密要求,严格执行各环节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按照《河南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招委〔2023〕1号)要求,切实改善我省国家教育考试办考条件。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严防严打考试舞弊。全面加强考点考场等重点场所管理,加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检查力度,继续实行并强化“无声入场”,所有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继续实行考区“统一文具”,严格考生入场身份验证,严防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全省继续配备无线电信号(含5G)屏蔽设备,落实考点信号屏蔽全覆盖。加强考试期间无线电作弊信号联网侦测、阻断干扰。考生按县(市、区)随机编排,每个考场配备3名监考员,其中1名来自外县(市、区),每4个考场配备1名视频监考员,加强考务人员选聘培训、管理与监督,监考员考前随机分派考场,考中拍照定位。严格执行视频监考、网上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等制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涉考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评卷工作制度,优化评卷工作程序,加强评卷人员管理,严肃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工作科学规范。

  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风险防控,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加强对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的监测、研判、预警,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针对高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5.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作为重要内容,让学生全面理解诚信做人的重要性和考试违规带来的严重后果。继续实行对违背志愿约定考生填报志愿数量进行适度限制的措施。

  6.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参与报名、体检、监考、巡考、评卷(分)等工作是各类学校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激励机制,将教师从事考试相关工作的情况纳入履职考评体系,在教学工作量折算、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推优评奖等方面予以倾斜,调动优秀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分级分类和集中统一相结合、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相结合、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多维度培训机制;继续将监考和评卷骨干教师等培训纳入教师“省培计划”项目,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各级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切实保障参与报名、体检、命题、制卷、运卷、安全保密、监考、巡考、评卷、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持续促进高校招生入学机会公平

  7.加强计划协调与管理。主动做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承接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大省生源充足的优势,持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为高校扩大在豫招生特别是本科招生提供更多优质生源。各校要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8.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部署,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资格审核,优化招录程序,鼓励考生报考,确保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9.完善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在中考报名、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通过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提醒高考所需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和家长熟知报考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引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教育部关于治理“高考移民”有关要求,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10.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坚持改革方向,增强高考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谋划,积极做好改革落地各项准备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教、考、招各个方面,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中学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积极作为,扎实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中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要进一步加快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建设和配套措施完善,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高考命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现代化建设人才选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考命题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各地各校要深入研究考试内容改革方向,配合做好考试内容改革的宣传工作,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

  11.积极配合实施强基计划。各地要配合试点高校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着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探究的浓厚兴趣等,引导和鼓励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规范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充分体现学生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情况,为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洁的档案材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学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积极服务国家需要。

  12.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各地各校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要优化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要加强分类考试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13.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考院〔2023〕107号)要求,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改进专业考试方式,优化招生录取,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解读,确保平稳实施。

  四、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1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高校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少数探索大类招生的高校要精心制定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要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和规定,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严禁擅自组织学生入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5.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优化完善高校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各地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

  16.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中学和高校等多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强化考生志愿填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提醒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考生密码发放管理,鼓励采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加强考生身份验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7.严格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做好省属高校招生章程及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审核工作,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18.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旅、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9.精心做好考生服务。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为考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考试招生全流程服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聚合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行动,加强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我省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向考生提供信息服务。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0.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各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市、县、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培训,增强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要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采取研发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引导学生自主、审慎、科学、诚信填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1.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加强对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要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

(信息转载:河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