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34-3174218,0734-8378042

官方网址:http://www.hycgy.com/ http://zs.hycgy.com/

湖南省2025年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全省统考考前提醒

时间: 2024-12-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9586 收藏
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全省统考即将拉开序幕。大家先来看看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和考点安排


考生面试时间、面试所在考场以及笔试所在考点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详见本人《专业考试证》考前3天起,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

 

考试要求


 

考试当日,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含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进入考点,如前往考点时携带了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的,须将此类物品交由家长或送考老师保管。同时,须按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接受智能安检门的初检。

 


 

请考生严格遵守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笔试科目(听写和乐理)考生守则》(见附件1)和《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面试科目考生守则》(见附件2)。

 


 

为方便考生了解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全省统考面试流程,我院制作了音乐类专业面试流程解读模拟视频(见附件3)、舞蹈类专业面试流程解读模拟视频(见附件4)、播音与主持类专业面试流程解读模拟视频(见附件5),考生一定要认真观看,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考前提醒


 

1. 麓山路属单行线,请广大考生提前规划出行路线,提早安排出行时间。

2. 考生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者不能参加考试。音乐类笔试开考前15分钟 (12月15日9时45分) 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按规定不能参加考试。千万不能迟到!千万不能迟到!千万不能迟到!

3.音乐类、舞蹈类面试每天有五个考试单元,播音与主持类面试每天有四个考试单元 ,考生须在安排的单元时间参加面试,要特别注意检录(候考)时间和考试时间。 千万不能迟到!千万不能迟到!千万不能迟到!

4. 考试期间,天气转冷,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一定要充分做好热身活动,保护好自己,一定不要受伤!

5. 音乐类笔试共设置4个考点,考生须提前熟悉考点,一定要看清楚《专业考试证》上的考试地点,提前做好路线规划。一定不要走错地方!一定不要走错地方!一定不要走错地方!

与考试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信息,我院将第一时间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hneeb.cn/hnxxg/)和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hunanzhaokao)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同学们,考试期间,请注意防寒保暖,注意预防疾病,注意交通安全,以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
艺考不易,考生加油!
祝愿每一位考生考试顺利、梦想成真!

 


附件1

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

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

笔试科目(听写和乐理)考生守则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下午前往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戴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含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下同)进入考点,如前往考点时携带了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的,须将此类物品交由家长或送考老师保管。考生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室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证》参加考试。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包括候考区、备考室、检录区、考室和考试期间专用的卫生间等在内的区域,下同),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4.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接受智能安检门的初检;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身份证、《专业考试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检查时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核实身份,核实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专业考试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查验。

5.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初检后,即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只能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垫板、无封套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任何物品(含任何书籍报纸、草稿纸、校徽、手表)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域。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扫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以及管制器具、涂改液、修正液(带)等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6.考生接受安检进入考室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考室,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室。

7.考生领到试题(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申请更换;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齐。确认无误后,在开始答题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书写(填涂)姓名、考生号;终了铃响后,书写(填涂)姓名、考生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听写与乐理为一堂考试,开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

9.听写与乐理笔试须使用统一的答题卡作答,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指定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答题过程中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0.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题(答题卡)在上、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待监考员清点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无误后,才能依次退出考场;考生不得将考场内所发放的物品含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室,否则按违纪处理。

11.考生须使用2B铅笔准确填涂考生号,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姓名、考生号和进行作答。注意保持答题卡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严禁在答题卡的填涂区域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凡考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无法评阅答题卡者,后果自负。

12.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2

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

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

面试科目考生守则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戴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含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下同)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包括候考区、备考室、检录区、考场和考试期间专用的卫生间等在内的区域,下同),如前往考试封闭区域时携带了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的,须将此类物品交由家长或送考老师保管。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考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证》参加考试。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按照《专业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提前30分钟候考检录,未按规定时间检录和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初检后,即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只能携带考试证件、黑色签字笔、乐器(舞蹈考生可携带伴奏U盘)等规定的考试用具,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域。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扫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以及管制器具、涂改液、修正液(带)等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5.考生经智能安检门初检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检查、身份核验后,才能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候考。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后,须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离开考试封闭区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后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弹唱,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

7.考生考试时,考生只能报自己的流水号,不能报自己的姓名和学校,也不得介绍姓名和学校,不得携带证明或暗示自己身份的奖状、作品或其他文字材料,不得朗读暗示自己身份的作品,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8.考生参加考试所需的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

9.考生现场考试时演唱(奏)的声乐唱法、乐器种类、作品(曲目)须与报名时填报的相一致,否则该科目记零分;考生不得填报名称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的两首作品(曲目),否则该科目记零分。考生现场考试时,须按照计算机随机抽取的一首作品(曲目)进行演唱(奏),考生如未按计算机抽取的作品(曲目)进行演唱(奏),该科目记零分。中西打击乐要求选择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须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10.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证》规定的要求着装,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11.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