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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8年普高招生网上报名考生须知

时间: 2018-04-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22 收藏

一、登录报名工作网站
       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以下简称”招考频道”)的”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链接(如下图),即可打开”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登录页面。1.jpg

二、信息安全
      1.考生用户名、登录密码是考生登录网报系统的唯一凭据,由考生本人设置并妥善保管。因密码泄漏造成信息被篡改,考生本人负全部责任。如遗忘密码,考生须立即到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获取新密码,并尽快登录工作网修改密码。
      2.妥善管理好考生用户名、登录密码、查询密码,以便享受“招考频道”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高考录取查询等服务和参加“工作网”的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征集志愿。
三、数据责任
      ”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查询密码”由考生本人录入,并承担因数据错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特别要注意和新课改密切相关的”考生基本信息”中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和”9月听力考号”等信息项。
四、确认点的选择
      1、本地户口本地就读的应届考生,选择毕业学校作为确认点。
      2、本地户口外地就读的应、往届考生,选择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直属点为确认点。
      3、本地户口本地就读的往届考生,选择县(市、区)指定的确认点为确认点,县(市、区)招考办负责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
      更具体的规定,考生应按照当地州(市)、县(市、区)招办的规定执行。
五、重点信息项数据说明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因考生疏忽或弄虚作假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考生在免费注册录入姓名时要注意:
      (1)姓名必须以身份证为准;
      (2)姓名之间不允许有空格;
      (3)姓名中确有不能输入的生僻汉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并及时报告确认点(学校),再逐级上报至省招考院,并于确认时在报名确认表上考生姓名旁将该字楷写备注;
      2、考生要特别注意以下信息项准确可靠:
      (1)科类或类别: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文史、理工大类报考,不区分艺术、体育类,普高考生在”科类或类别”栏只选择”文史”或”理工”;”三校生”根据专业情况选择相应类别。
      (2)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需报考艺术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项,并根据本人报考的专业情况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统考”和“是否参加艺术专业非统考”两栏选填相应项目。
      (3)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需报考体育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同时在“体育专项”栏下拉列表内选择报考专项。
      (4)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
      根据我省2010年高考外语口语、听力考试改革方案,口语、听力均须参加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口语、听力考试,即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机考口语、听力考试。每届高考考生口语、听力有二次考试机会,分别为上年9月份、当年3月份,由考生自行决定参加的时间和次数,但最终以最高成绩作为高考口语、听力成绩。(详见《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改革方案》)。
      报考外语院校、专业及报考科技外语或需要加试外语口试专业的普高考生、“三校生”,均须参加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报考无外语口语要求的院校、专业,也可以报名参加外语口试。
      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由考生在“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一栏表明态度。
      (5)9月口语听力考号:
      已参加2017年9月口语听力考试的考生,须在此栏准确填写当次考试的考号,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还需参加2018年3月的口语、听力考试。
      9月听力考号关系到能否正确调取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成绩,务必正确填写,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成绩调取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联系电话:由于联系电话是投档、录取等过程中与考生联系的唯一联系方式,考生必须填写保证随时畅通、能第一时间联系上考生本人的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必须加区号。
      (7)邮编、邮寄地址、收件人:此三项信息是录取院校邮寄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的依据,如果填错信息将会导致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晚投。考生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其中邮寄地址必须标明到“××省××州(市)××县(市、区)”,并写明详细收件地址。
      (8)考生类别(城镇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应届、农村往届):考生必须按照户口册内容并依据高中阶段学历毕业年份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某些院校、专业只录取应届考生,部分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只录取农村户籍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复核考生基本情况。农村和城镇的户籍界定以出生时的户籍性质为准。
      (9)“往届年度”和“往届考号”:指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当年高考年份和准考证号,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才需要录入这两项信息。往届生的年度和考号是获取往届生电子档案的唯一凭据,往届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对因填写错误或者没有填写导致电子档案缺失,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0)考籍号(会考号):考籍号(会考号)决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准确与否,网上报名时考生录入“考籍号(会考号)”,从系统中提取对应的考生姓名。如果对应姓名出现差错,考生要及时和确认点联系,并由确认点审核、记录。
      (11)查询密码:设置6位纯数字密码,只有设置了正确的查询密码,考生才能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进行成绩、录取情况等查询。
      (12)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考生电子注册的重要数据项,并将作为关键信息打印在考生准考证和艺术报考证上。身份证号错填,将直接影响到考生考试、录取等环节。
      考生必须采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考试。网上报名时必须输入18位二代身份证号,同时,在现场确认时交验二代身份证进行读卡验证,核对民族、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在网报过程中,考生要经常进行保存,以防存盘失败,重新录入。
      4、对于“社会实践”等文字较多的信息项,考生可在网报前自行用记事本、word等软件编辑好,在网报时使用“复制”、“粘贴”功能拷贝到网报页面相应的数据框内。
六、确认
      考生自行完成报名信息(“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的录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确认点进行确认。
      1、考生须认真、反复校对《确认表》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报名信息。
      2、考生还须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已附《确认表》中,考生在《确认表》上签字即视为签定了承诺书),考生如果违反承诺书,发生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作为考生诚信记录记入电子档案。
      3、确认时考生必须亲自到场采集照片,并进行二代身份证扫描。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签字后至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报名信息修改
      1、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
      2、确认后:考生无权自行修改。如果信息有误,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和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确认点申请修改。
八、日程安排
      1、2017年11月15日-11月25日为网上报名、确认日期。11月25日18:00时,网上报名、确认结束,届时系统“考生用户免费注册”功能关闭。
      2、2017年12月5日前进行准考证号的编排。
九、其它注意事项
      1、在确认完毕后,考生要再度登录“工作网”,仔细核对自己的有关报名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要及时向确认点报告,申请修改。
      2、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积极、认真使用“工作网”中的“公示”、“提问”、“公告”等功能,以获得更多的服务。
      3、关于“举报”功能:
      ① 考生报名情况、照顾信息,将在“工作网”上进行公示,一经举报查实,无论何时,都将进行严肃查处。所以,考生必须确保报名资格、照顾信息的真实性。
      ②须有确凿的证据,保证举报内容与事实一致。若故意捏造和歪曲事实地乱、误举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恶意举报者自行承担。
      ③请尽可能填写详实内容,以利于举报问题的解决。
      ④若所举报的事实确凿无误,举报人的权益将受到严密保护,不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个人信息。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干扰各级招考试机构的正常工作,不得组织或参与破坏、攻击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资源。
      5、冒名替考的,将按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6、报名、确认、录取期间,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十、随迁子女报考注意
      1、随迁考生在云南省报考须熟知云南省随迁子女报考相关规定,我省将在报名结束后即开展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
      2、随迁考生须尽快备齐相关证明材料,按报名确认点要求上交材料,以便录入信息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考生须在《云南省普通高考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查告知书》上签字,并将告知书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联交回。


【新课改高考相关说明】
1.学业水平考试
      2018年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等第达到合格(C或C以上)量化为2分,量化满分为22分。
      只参加过会考的高中往届生,各科目成绩按相关规定视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每个科目达到合格量化为2分。会考不合格、未参加会考或有未参加考试科目的往届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三校生及社会同等学力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则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直接记入高考总分。报名时,考生应准确填写“考籍号(会考号)”。
2.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2012年高考新课改相关要求,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将继续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1)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籍管理部门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手册》(2010年1月第1版)中的“学生自我毕业评价”(46页)、“班主任毕业评价”(47页)、“家长毕业评价”(48页)、“身体成长评价表”(49-50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登记表”(51页)、“学分登记表”(52页)、“基本素质评价表”(53-54页)、“个性发展评价表”(55页)组成,系统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于录取前依据学籍管理部门所提供的数据,生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电子档案。
      (2)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考生当年电子档案中的“自我鉴定”、“高中体育成绩”、“高一、二年级体检信息”、“学校鉴定”等四项信息组成。其中,“自我鉴定”即考生“自我评价”,“学校鉴定”即考生“毕业学校评价”。这类往届考生在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最后一次参加高考的“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系统将依据“往届年度”、“往届考号”于录取前生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3)2006年(含)以后没有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要在报名时填写“自我评价”。同时,出具家长评价书面材料以及毕业学校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提供的考生评语书面材料,由确认点录入。考生“自我评价”及所录入的相关书面材料,组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系统于录取前自动生成电子档案。这类往届考生在报名时不用填写“往届年度”、“往届考号”。
      考生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等关键信息务必要准确输入,输入错误会导致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关键信息无法正常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