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高考考生照顾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准备的通知
时间: 2015-04-16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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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官渡区2015年高考考生照顾项目资格审查,现将2015年高考考生照顾项目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考生照顾项目资格审查工作,现阶段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第36~38页)开展照顾加分资格审查及材料准备工作。各校要对考生做好宣传,使每一位考生了解到照顾项目内容,有照顾项目的考生按下面要求准备材料。2015年招生工作文件出台后,有调整的项目,请各校对有关考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2015年高考考生照顾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准备按下面要求办理,未涉及到的照顾项目材料按《资格审查表》背后的“填表说明”进行准备:
1、农村独子:①由考生就读学校负责审核考生高考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等考生信息;②学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是应届生,学校在《资格审查表》右上角标注“该生系我校2015年应届高中(或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并加盖学校公章;③考生将《资格审查表》交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确认考生农村独子资格并加盖公章;④由村计生员或考生提供相关材料,交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初审并加盖公章;⑤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汇总至县区级人口计生局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⑥县区给人口计生部门汇总上报至昆明市计生委审核后与昆明市招生考试院进行统一加分交接。⑦属“农转城”的独生子女家庭考生,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农转城”居民的相关户口证明。在“属农村或城镇户口”栏中填写“城镇”,人口计生部门在“有关单位审核意见(盖章)”栏中注明相关农转城情况。
各校办理农村独子照顾加分时请注意:①农村独子加分只限应届生;②凡户籍属昆明市范围内(五区八县一市)农村独子照顾项目审核办理,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汇总上交,各校不再收取《资格审查表》;③地州户口考生由考生或家长携带《资格审查表》按上述要求办理后(各级部门审核加盖公章至少到县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将《资格审查表》返回至各校按时间要求上交至区招办汇总后上报至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办理。
办理时限:考生按要求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学校盖章的《资格审查表》交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2、内地农村户口彝族、壮族考生:①考生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考生及考生父或母系农业人口证明;②提供考生本人及考生父或母户籍证明;③提供考生本人及考生父或母户口本复印件;④涉及户口“农转城”的考生,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农转城”相关户口证明,考生本人户口农转非原因说明(需考生及考生家长签字)。(父母的材料必须是和考生同一民族的父亲或母亲的材料)
3、边疆汉族及边疆少数民族考生:①提供考生及父或母户口仍在边疆县,考生及父或母户口逆推十年以上在边疆证明(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以及户口本复印件);②考生小学及初中毕业证(如毕业证遗失,必须提供小学及初中学校出具的就读及毕业证明);③考生高中在校学籍及就读情况证明。
4、我省十九种少数民族考生:①提供考生本人及考生父母户籍证明;②提供考生本人及考生父或母户口本复印件。(材料必须是和考生同一民族的父亲或母亲的材料)
5、应届国际比赛、应届体育优胜:2015年1月1日前取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①《资格审查表》提供材料由省或州、市体育局审核签章;②体育比赛原始秩序册;③参加相关比赛成绩册;③获奖证书复印件。
6、二级运动员:①填写“二级运动员”专业测试认定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资格审查表》提供材料由州、市体育局审核签章;③ “二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参加比赛的成绩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④只办理8+2统测项目范围内的二级运动员考生。以上①~③材料交到官渡区招办办理资格审查报名。
二级运动员照顾项目的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二级运动员”专业测试认定,只有通过专业测试认定的考生才能享爱照顾加分。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及要求,按省考试院下发文件要求执行。
三、“三校生”职业资格证书照顾项目: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证书未发的考生,均不得办理照顾加分)。
“三校生”其它项目照顾加分,按普高要求执行。
四、以上材料(包括其它照顾项目),凡属有复印件的,由学校审查原件并注明 ;需提供父母材料的,提供的材料中无证据说明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单独提供父子、母子关系证明。
五、各项材料审查,审查单位能在《资格审查表》上注明审核内容并加盖公章的最好,如因实际困难不能在《资格审查表》上加盖公章的,审查单位须在提供的材料上注明“此材料用于该考生办理高考照顾加分资格审查所用”字样。
六、《资格审查表》上相关内容请考生认真填写。
七、因省考试院、昆明市考试院下发考生档案袋有限,因此除农村独子考生外,其它照顾加分考生材料上交时,连同考生档案袋填写好后一并上交。(材料和档案袋分别汇总上交)
八、时间要求:各校于4月底前按此通知要求将各校照顾项目审查材料交到区招办。
九、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照顾加分工作,坚决避免漏报和误报,严防弄虚作假。
十、照顾加分社会监督工作实行班级、学校、县(市)区招办三级公示制度,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名单,必须在班级及校内公示一周,官渡区招办照顾加分监督举报电话:67173033。
十一、各校在办理考生照顾项目审查材料准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区招办咨询。
(来源:官渡区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