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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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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91-83764716

官方网址:http://www.ncmc.edu.cn/ http://zs.ncmc.edu.cn/

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6-0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70 收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是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3437,江西省标代码8311,校址为江西省南昌市抚生路666号,邮编:330025。

  第三条学院创建于2001年,由江西中医学院申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是江西省13所独立学院中唯一设置医药、护理本科专业的院校。

  第二章招收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

  1、健康状况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报考英语(医药贸易方向)专业考生,学校所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不需口语测试。

  3、录取时,历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无区别对待。

  第三章招生录取办法

  第五条我院招生计划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本科统招计划。2012年面向全国30个省市招收医学类及其他专业本科生170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招录人数参照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我院招生生源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院在江西省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在外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考生志愿,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计划内,由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招办根据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并通过各省级高招办远程网上择优录取;有志于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以确保录取时能够及时投放档案。

  第七条部分专业文理兼收;无专业分数级差,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八条我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条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10000元/每学年;住宿费:八人间600-800元/每学年;六人间900元/每学年;四人间1000元/每学年。如有新文件,即按其制定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我院目前已实行的奖、贷、助、勤方式有: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2007年开始,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每年我院获以上奖项和资助的学生达23.6%。

  (2)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其中: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三等奖250元/人,单项奖100元/人。每年我院获以上奖项的学生达25.8%。

  2、助学贷款:

  (1)为了更好地推进助学贷款工作,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政策,目前已在江苏、重庆、陕西、湖北、甘肃及江西等26个省(市)实施,我院将积极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对家庭困难学生定时发放临时伙食补贴,并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制定“爱心助学”工程计划,开展了一系列“捐资助学”等活动。

  3、勤工助学金:

  学院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金。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每月发放100—300元不等的勤工助学金。同时与我院毕业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共同建立了校外和假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解决特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

  4、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入学,我院建立了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持有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所开贫困证明的新生,可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在入学报到环节安排专人接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在困难资助方面得到“一条龙”式的帮助,确保顺利入学。

  第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