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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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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871-68356083,0871-68353209

官方网址:http://www.oxbridge.edu.cn/ http://zsb.oxbridge.edu.cn/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85 收藏

  一、学院概况: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是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是云南省以工科专业为主、国际化办学和双语教学为特色的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四季如春、彩云之南的昆明市-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学院拥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设施齐全的学生活动中心、电教中心、网络中心、多功能报告厅、语音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和覆盖学校园区的宽带信息网络。校园环境优美,书院型的欧美建筑风格为广大师生营造出幽雅的学习生活氛围,是一个文明与现代相融合的新型大学,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二、学院代码(国标):13626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六、校 址:云南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北路1268号,邮编:650106

  七、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分别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全部采用远程网上异地录取方式进行。

  (三)学院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一视同仁。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四)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相关分数(理工类:数学-英语排序;文史类:语文-英语排序)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五)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办的有关加分规定;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各地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建筑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八)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语种、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语种,且部份基础、专业课程设置有一定比例的中英文双语教学要求。

  (九)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口试成绩应达到B级(或4分、优良以上)。

  (十)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语文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口试成绩合格。

  (十一)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口语成绩应在B级(或4分、优良以上)。

  (十二)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CC,必测科目为4C 1合格;录取时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

  八、学历及证书: 学生修完学院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学费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测绘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 13000元/生·学年

  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专业11500元/生·学年

  3、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物流管理、法学、英语、对外汉语等专业10000元/生·学年

  4、住宿费: 入住学生公寓4人间:12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

  十、奖、贷、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国家、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许雷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总授奖比例达到在校生总人数的30%以上。并提供多个勤工助学岗位给贫困生,帮助其解决部分生活困难。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 0871-8328761、8353209、8356083(传真)

  学院网址: www.oxbridge.edu.cn

  E-mail:zsb@oxbridge.edu.cn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本章程解释权属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