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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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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9-3236966

官方网址:http://www.xynun.edu.cn/v2/ http://zsjy.xynun.edu.cn/zhaosheng1/index.html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3-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13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兴义路1号

  市内校区: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

  安龙校区:贵州省安龙县杨柳街18号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是2009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21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3.27万平方米,现有23个管理部门、14个二级学院,31个本科专业。近年来,学校积极推进本科建设,加快转型发展,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的发展。现有在职教职工650人,其中正高职称48人,副高职称206人,高级职称教师比达到46%;引进和培养博士57人、硕士328人,高学历教师比达到71%;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2人。学院图书馆藏书丰富,有较完善的图书网络自动检索、借阅系统及电子阅览室。建有千兆校园网及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室,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学等实验室,设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机测考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分类招生工作,由分管招生的副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分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成立监察机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对分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参加贵州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次的。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第一次填报:2019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9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 考试时间及内容:

  分类招生考试第一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3月16日;

  分类招生考试第二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4月20日;

  测试在我校市内校区举行,具体考核要求在我校招生与就业网站查询。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按照要求参加考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7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30%[考生需参加学院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作为报考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相关专业的考核(面试)成绩)]。考生两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2、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贵州省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3、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4、经我校录取的分类考试招生的学生均在安龙校区就读三年。

  第十一条 经招生考试院公示录取名单并且下载在本校网站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及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永

  2、电话、传真:0859-3236966

  3、学校招生网址:http://zsjy.xynun.edu.cn

  4、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 邮编:5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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