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太原师范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51-2506580

官方网址:http://www.tynu.edu.cn/ https://zjc.tynu.edu.cn/Default_Adm.html

太原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6-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808 收藏

  一、 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二、 学校代码:10119

  三、 学校地址:

  1、校本部分南、北、中三个校区。

  南校区:太原市黄陵西巷5号,邮编030031。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学生在南校区就读。

  北校区:太原市侯家巷8号,邮编030001。美术系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中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邮编030012。文学院、数学系等其它专业学生在中校区就读。

  2、办学点: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办学点: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邮编:030001。设有音乐学、艺术设计、舞蹈编导、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四个专业。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点:吕梁市滨河北东路38号,邮编:033000。设有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八个专业。

  四、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 学校性质:公办

  六、 办学层次:本科

  七、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2007年我院本科招生总计划为2355人,在各省的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2、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数字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或附表一。

  八、 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二)身体健康要求: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 招生计划与考生第一志愿投档的比例达到1:1.2时,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 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参考志愿考生,不录无师范类志愿考生。

  3、 文科对语文、英语,理科对数学、英语成绩作一定要求。

  4、 英语专业除对英语单科要求外,须口试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除外)。

  (四)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

  1、须持有我院颁发的专业测试合格证。

  2、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

  1、须参加省考试中心组织的“三校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

  2、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加权,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一般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1、音乐学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 对英语单科成绩作一定要求。

  ③ 河北、湖南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山东考生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 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统测师范类成绩,分小科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艺术通才方向)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 河北、湖南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 山东考生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测试师范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 本专业集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于一体,执行新的教学计划,不设主科(即一对一小课)。

  3、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

  ① 山西省考生,专业课执行本省同批次美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 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持有我院美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且本省专业统测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 对英语单科作一定要求。

  ③ 在我校专业单测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舞蹈编导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 湖南、河北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 山西省考生划定男女比例,按照本省舞蹈统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四川省考生采用本省统测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对进档考生按照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九)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九、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1、 校本部:太原师范学院

  2、 办学点:太原师范学院(并加注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点名称字样)。

  十、 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一、 激励、扶助措施

  1、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助学贷款、奖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及酌情减免学费等方式,予以资助。

  十二、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户口所在地。

  十三、 网址、电话

  网址:http://www.tysy.net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询联系电话:0351-2279588

  十四、 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