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上海戏剧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艺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1-62488077

官方网址:http://www.sta.edu.cn/ http://zs.sta.edu.cn

上海戏剧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4-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16 收藏

  一、学校全称:上海戏剧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莲花路校区: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无,入学后的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普通高校第一批次文化成绩(文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比例为1:1,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剧场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普通高校第一批次文化成绩(理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比例为1:1,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财(2003)93号)、(沪教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62488077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2495375

  十四、网址:zs.sta.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分数相近院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