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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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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1-62158118,0551-62159118

官方网址:http://www.hfuu.edu.cn http://www.hfuu.edu.cn/zs/

合肥学院2023年考生问答

时间: 2023-06-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31 收藏

一、办学性质、办学特色

学校是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建立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构建了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被教育部誉为“全国应用型高校第一方阵的排头兵”,2014年和2018年两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8年和2019年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学校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

二、招生情况

2023年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56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新增2个专业招生: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共安排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600人。

三、收费标准

根据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下:

1、普通文科类专业4600//学年,普通理科类专业4900//学年,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专业8000//学年。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交通工程、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工业设计等专业5390//学年;经济工程、会计学、物流管理、新闻学、英语等专业5060//学年;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相关费用详见《合肥学院2023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4、住宿费800-1000//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调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情况

2023年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安徽等省份的院校及专业报考代码单列(详见各省报考指导),具体详情详见《合肥学院2023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五、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

198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德国下萨克森州政府签署协议,确定合肥学院为中德共建应用型示范校。多年来,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在20个国家和地区有72所友好高校,先后派往德、韩等国学生4400多人,2700多名德、韩等国学生来校交流、学习。

学校现与德、韩、英、美等国多所友好学校开展校际交流项目。学生达到外方学校语言及专业要求后即可赴国外学习,学籍管理按《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212号)执行,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国外学业并获得毕业(学位)证书,可凭校内成绩单、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的国外合作院校成绩单、国外毕业(学位)证书或预毕业证明,个人申请,按相关规定发给合肥学院相应证书。在国外学习期间相关费用依照外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六、人才培养方面特色举措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着力打造“专业、就业、产业”三业一体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格局, 大力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协同融合,形成应用型办学“合肥模式”,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省属本科高校前列。

同时学校依托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不断深入推进双元制高等教育“大众学院”、“大陆班”、“轨道班”建设。

1、大众学院

学校和大众集团作为人才培养的双主体,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开展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材料科学等专业方向的新工科“双元制”高等教育,构建“创新引领、交叉融合、需求导向”的未来汽车技术和移动出行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领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面向全校理工科新生,每个专业选拔约35名学生,投入优质教学资源,单独编班管理,开展小班教学,按照普通工科收取学费,毕业时通过大众集团考核将被优先录用。首批11名学生全部入职大众安徽。

2、大陆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双元制)专业

学校围绕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战略,与德国埃姆登/里尔应用科学大学和德国大陆集团合作,面向学校理工科新生,每届每班遴选 20-25 人左右学生组建成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双元制)班(简称“大陆班”),单独编班管理,按照普通工科收取学费。该专业引入优质德国办学资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应用型拔尖人才。学生可在大三自愿选择赴德交换留学(需通过面试)或进入大陆集团实习。德国学习期间,学生承担往返国际机票费、注册费、生活费、医疗保险等费用。连续3届毕业生均高质量就业,入职大陆集团、大众安徽、蔚来汽车、西门子、米其林、佳通轮胎、徐工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或进入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攻读研究生或赴德深造等。

本专业探索中国特色国际“双元制”高等教育模式,构建面向新经济及行业产业升级需求,结合现代企业对人才的切实需求,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的 “双元制”现代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新体系,在应用型教育教学改革、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产业、专业、就业“三业一体”融合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

3、轨道班

学校与合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以轨道交通类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为主体,围绕合肥轨道产业优势,将产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过程,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度,围绕培养合格的轨道交通应用型人才一条主线,采取企业与学校 “双主体”培养形式,面向相关专业在校生遴选,单独编班培养,按照普通工科收取学费。通过“3+1”培养模式分阶段试行。学生在完成3个学年所属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后,最后1学年通过小班研讨教学、弹性化课程设置、以双导师制为依托统一开展公司综合课群学习,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本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强调完成专业基础学科范围的同时,紧紧围绕轨道交通应用性模块,健全课程体系。强调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并协调发展知识、能力和素质,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强化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的综合发展能力的培养。确保岗位职业标准与核心专业课程融合、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使应用型人才能够真正为产业发展服务。

4、第二校园经历:为充分利用国内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学校2013年起试行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符合《合肥学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354号)规定的本科生,在进入大二、大三学习前,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选派,到国内相关高校优势专业学习半年或一年,学分互认。学期结束对方高校颁发“第二校园经历证书”。

    5、体育与艺术俱乐部: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体育与艺术俱乐部制教学改革两次获得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安徽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推广合肥学院做法,教学改革成果在全国享有盛誉。多年来,学校共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奖牌409枚、艺术展演获奖30余项。现有击剑、壁球、武术、啦啦操、篮球等24个体育俱乐部,合唱、舞蹈、戏剧、书法、乐器等16个艺术俱乐部,注册会员5000余人。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体育艺术基础选择自己感兴趣课程。除本校教师外,每年学校还聘请省市体育运动队教练、专业艺术团体高水平教师来校执教,提升学生体育艺术竞赛展演水平。

七、奖、助学金及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最高额2000//学年。设立罗顿集团奖学金2000//年等。国家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国家助学金20004500//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12000//学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积极组织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800个,还有一些非固定岗位,困难学生可以通过适当劳动获得相应报酬。

4、特困生资助。学校每学期定期对特困生进行资助,发放资助金等。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可随时申请不定期补助。

5、减免学费。在学校就读的孤儿、烈士子女及其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学费者,学校予以学费减免。学校郑重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八、毕业生就业

学校坚持以产业、专业、就业“三业一体”融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质量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被誉为“合肥市工程师培养的摇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省属本科高校前列,70%左右在安徽省就业,50%左右在合肥市就业,其中在科大讯飞、京东方、长鑫存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毕业生数量持续增多。学校先后获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和“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获全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激励表彰。

九、转专业政策

入学一个学期后可申请调整专业,按照《合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院行政〔2017204号)及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按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和专升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十、其他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不同类型的招生,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均予以标注。

本考生问答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