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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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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政法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9-88182275,029-88182277

官方网址:https://www.nwupl.edu.cn/ https://bkzn.nwupl.edu.cn/

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时间: 2023-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73 收藏

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西北政法大学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3年我校台湾学测生招生计划为5个,各专业计划将根据生源报考情况、考生志愿填报,结合专业培养需求作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类别

科类

学制

体检受限

1

法学

民商法

普通类

文史类

四年

3.8

2

法学

经济法

普通类

文史类

四年

3.8

3

法学

刑事法

普通类

文史类

四年

3.8

4

法学

国际法

普通类

文史类

四年

3.8

5

法学

行政法

普通类

文史类

四年

3.8

6

工商管理类

(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

 

普通类

文史类

四年

 

7

行政管理

 

普通类

文史类

四年

 

8

经济学类

(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

 

普通类

文史类

四年

 

9

哲学

 

普通类

文史类

四年

 

10

新闻学

 

普通类

文史类

四年

2.2

备注:

(1)体检受限标志代码说明:2.2色盲;3.8面部疤痕、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等。

(2)专业名称以教育部批复的当年专业(类)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申请。

3.报名材料: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

1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表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影印本;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并授权学校查验学测成绩等信息;

5提供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一张(JPG格式、纯色背景、头像轮廓清晰);

6就读中学校长出具的书面推荐信(若无可不提供)

7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影印本非必需

注:考生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其中(1)-(5)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至对应位置,(6)-(7)上传至其他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由考生本人留存备查,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清晰。上传申请材料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考生自负。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所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志愿、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四、选拔方式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阶段: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系统中报考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官网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核阶段:审核完成后,我校视情况将组织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线上面试,届时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另行通知面试等相关事宜。

五、录取原则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和面试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在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等情况下,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统一工作安排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于8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

、报到注册

1.新生持《西北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西北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西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

3.新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以《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委机关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6-29-88182234

、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

联系人:徐老师、张老师

咨询电话:+86-29-88182275

传真电话:+86-29-88182277

网址:www.nwupl.edu.cn

电子邮箱:zsb2275@163.com。

简章内容由西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或联招办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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