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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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部标代码:10729
招生专业名称、层次:
本科:美术类: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
音乐类:音乐学
师范类:美术学(美术教育)
非美术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美术学(美术史论)
专科:美术类:艺术设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需转成英语或日语
录取规则:
1、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
a、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b、录取原则:(我院2010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它专业: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4)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a、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须参加形体测试考试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1、本科:绘画类、艺术设计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教育、音乐学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
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2、专科(高职):9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证书种类:学士学位、毕业证、报考艺术教育系的学生在四年学业完成后可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
网址:http://www.xaf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