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况
学校全称:长春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205
校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线677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政治理想信念、良好人文底蕴以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团队协作精神,系统掌握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和专项运动训练、竞赛、教学的基本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够胜任专项运动训练、竞赛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
学历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费标准:9000元/年(如有变化,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拟计划招生90人,分项目分性别招生计划如下:
分类 | 招生专项 | 招生小项 | 性别 | 招生计划 | 运动员等级及专项成绩要求 |
冬季项目 | 速度滑冰 | 500米、5000米 | 男 | 2 | 只招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
500米、3000米 | 女 | 2 | |||
越野滑雪 | 越野滑雪 | 男 | 3 | ||
冬季两项 | 冬季两项 | 女 | 1 | ||
夏季项目 | 跆拳道 | 跆拳道 | 男 | 2 | 只招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
女 | 2 | ||||
径赛 | 110米栏、400米栏、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 | 男 | 4 | ||
100米栏、400米栏、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 | 女 | 4 | |||
田赛 | 撑杆跳高、三级跳远、铁饼、链球 | 男 | 4 | ||
跳高、撑杆跳高、三级跳远、铁饼、链球、标枪 | 女 | 4 | |||
技巧 | 技巧 | 女 | 3 | 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 |
足球 | 非守门员 | 男 | 8 | 专项成绩不低于80分 | |
女 | 13 | ||||
守门员 | 男 | 2 | 专项成绩不低于80分 | ||
女 | 2 | ||||
篮球 | 篮球 | 男 | 10 | 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 | |
排球 | 自由防守人 | 女 | 2 | 只招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 |
非自由防守人 | 男 | 7 | 只招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专项成绩不低于80分 | ||
女 | 7 | 只招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 |||
沙滩排球 | 沙滩排球 | 女 | 2 | ||
羽毛球 | 羽毛球 | 女 | 2 | ||
网球 | 网球 | 男 | 4 | ||
合计 | 90 |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分项目分性别计划如未完成,计划间不做调整。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所列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4.2025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 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夏季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四、注册报名
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1.注册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夏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
2.报名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冬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夏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完成报名。
五、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至5月12日;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的组考等要求参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满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六、录取原则
1.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技巧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75分,男子足球(十一人制)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80分,篮球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70分,女子排球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75分,男子排球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80分,其他项目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对于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男女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以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英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违规处理
1.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3.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审核,加大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打击力度。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参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1.如因身体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2.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信息为准。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5年招生章程。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8616876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线677号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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