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华中师范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7-67861550,027-67863374

官方网址:http://www.ccnu.edu.cn http://z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本科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 2015-02-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790 收藏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华中师范大学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华中师范大学拟在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自主招生考试。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为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具备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有志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3.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及以上奖项者;

  4.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

  5.具有招生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有相关书面材料可以证明的学生。

  三、报名选拔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全部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bbm)统一报名。

  考生须上传个人手写自荐信、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有效获奖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负责,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考试以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入围资格,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个人自荐信包括个性特长、对所申报学科的认识、自身对于学习该学科的优势以及进校后的学习计划等,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四、考核方式

  我校考核采取分学科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学科特长和潜质选择一个学科参加面试。理科生可以申请参加的面试学科类有:化学、生物、信息、教育和地理5个学科;文科生可申请参加的面试学科类有:新闻、政治、法学、教育和历史5个学科。各学科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在该学科方面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五、入围及录取办法

  1.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参照各学科报考情况,分类排队、择优确定合格名单。

  2.入围考生分为A类和B类两大类,各学科参加面试人数前10%以内划为A类,其他入围考生划为B类。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区)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下20分(含)以内,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

  志愿填报: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入围考生只有在填报入围学科相关专业才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各学科对应专业如下表所示:

报考学科 可报考专业
化学 化学(师范)、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英才班、化学生物交叉培养班)
生物 生物科学(师范)、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化学生物交叉培养班)
信息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管理)、教育技术学(师范)、教育学类(含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
教育 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教育学类(含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地理 地理科学(师范)、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新闻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
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政治学类(含国际政治、哲学、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
历史 历史学(师范)、历史类(含历史学、历史学基地班、文学历史交叉培养直博班)

  六、考生资助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特别是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考生,可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免除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费用。考生入学时可申请资助,学校将为其开辟绿色通道。

  七、实施程序

  1、2015年3月1日—3月2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

  2、我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于2015年4月15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我校招生网(zs.ccnu.edu.cn)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4、2015年4月20日—30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

  5、2015年6月14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6、2015年6月20日,分A类、B类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我校招生网(zs.ccnu.edu.cn)公示。

  八、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 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374、6786333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