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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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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7-63513466,0377-63510790

官方网址:http://www.nynu.edu.cn http://www2.nynu.edu.cn/xzbm/zhaosheng/

南阳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4-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049 收藏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南阳师范学院

  2. 学校代码:10481

  3.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4.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5. 学校概况:

  南阳师范学院是河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已逐步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并存、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2011年,学校获批为硕士授权单位。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南阳市。南阳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楚汉文化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是科圣张衡和医圣张仲景的故里,是全国第七届农民运动会举办城市。校区坐落于南阳卧龙岗上,紧邻驰名中外的诸葛武候祠景区。北眺独山秀峰,南蕴白河胜景,书香墨韵与青山白水相得益彰,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校占地1857亩,现有校舍面积7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60余万册。学校设有21个学院,并设有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人才培养基地、成人教育学院等人才培养机构,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等国高校和国内多所院校及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00余人。

  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具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教学团队等教学质量品牌。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学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根据社会发展调整、拓展专业方向,形成了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一般学科三级学科建设体系。

  学校设有24个科研机构,26个实验室(中心)。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原曲艺研究基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学术科研平台。大力推进“科研兴校”工程,产出了一批标志性的科研成果,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学校主办的《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学报》均被评为河南省一级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工程”,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的长效机制,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原则,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卧龙学子”人才培养品牌享誉中原。学生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大赛中频获殊荣,学生考研成绩突出,深得社会好评。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设有国家级职业指导工作室,并率先在全国开展大学生专业技能岗位对接培训,积极开展职业规划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介,是人社部最早授予的全国大学生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基地。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建立100多个就业基地,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重职业意识训练,重职业技能培训,重就业市场建设已成为学校的显著特色,被《中国教育报》称誉为“给毕业生一把就业的‘金钥匙’”。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0%。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高校学生宿舍食堂评比第一名”、“河南省属本科高校行风评议第一名” 、“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遵循“博大、厚重、睿智”的大学精神,弘扬“博学求是、笃行自强”的校训,秉承“勤勉严谨,和谐进取”的校风,肩负大学使命和社会重托,立足南阳、服务中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综合性大学,力争为社会培养出一批德才并具、通专兼备的创造性人才。

  6.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13年,学校立足河南,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7000余名。招生层次、专业及人数详见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规则及专业录取特殊要求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音乐类:音乐学,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类: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雕塑(玉雕方向)、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志愿优先规则择优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4、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四、录取公布渠道:录取后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五、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普通师范、非师范本、专科生的专业奖学金和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补贴、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联系地址: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7 -63523152 63523157 63523167 63523171

  63516507(传真)

  网址: www.nynu.edu.cn Email:nysyzb@126.com

  南阳师范学院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