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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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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2-66782426,0532-66782478,0532-66781723

官方网址:http://www.ouc.edu.cn/ http://bkzs.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 2024-04-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832 收藏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优势显著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旨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海洋科学和生物科学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和陕西等省(区、市)试点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见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招生专业

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海洋科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2门科目考生必须同时选考方可报考)

生物科学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于2024年4月12日至3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学校数量限定为1所,不可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考生选考科目(或科类)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二)入围校考办法

1.考生需于6月10日至20日在报名系统内对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的意愿进行确认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

2.入围校考名单将于6月下旬确定:

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于2024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部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24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直接获得入围学校考核资格。

(三)学校考核

学校拟于7月4日前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质测试两部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面试: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志向、兴趣特长以及创新思维,全面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等。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参考材料使用。

2.体质测试: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原则上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包括:BMI体重指数(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考生须参加所有项目测试,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学校将选取每位考生四项测试成绩中得分最高的三项计入体质测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为180分)。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总成绩,但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或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

(1)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前向我校提出免测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免测资格。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考核工作方案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学校考核合格分数线

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构成:高考总成绩/高考满分值×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值×150。校考成绩满分100分。

3.确定录取名单

在学校考核合格基础上,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且不占第一类考生的录取名额。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过程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

实施“本硕博”衔接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科研训练,达到学业标准的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中间2年,主要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本硕衔接培养、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后4年为博士培养阶段。

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详见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工作方案为准。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专业将分别在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同时,通过有关程序,在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拔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补充进入强基计划。

本科阶段三年级末,经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其他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

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按照普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

(三)其他激励机制

1.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结合国家公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完成博士学位。

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出国(境)访学奖学金”,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课程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训练,参加国(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境)外高水平暑期学校。

3.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学生成长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学生培养工作;依托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学督导、课程评估和教师帮扶等机制,实现学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

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教师投入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具体包括:对强基计划选聘的师资在课酬、绩效等方面单独制定政策,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励教师在授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学生学业指导、科研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五、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学习。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

传真:0532-66782478

电邮:ouczsb@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ouc_zsb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