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2022-12-31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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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隶属于河北省体育局,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普通高等体育院校。现将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体育学院
学校代码:11236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历学位: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河北体育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河北体育学院学士学位。
二、艺术类招生专业
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招收艺术类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表演专业[面向民族民间舞、健美操、体育舞蹈培养]。
三、招生专业学制、层次、学费及省份计划(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实际公布计划为准)
四、专业测试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报考类别选择“艺术”。专业成绩采用河北地质大学承办的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级联考成绩,具体专业测试安排、成绩发布等事项详见河北地质大学发布的校际联考报考公告。
2、舞蹈表演专业[面向民族民间舞培养]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民族民间舞培养]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报考类别选择“艺术”。专业成绩采用河北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具体专业测试安排、成绩发布等事项详见《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简章》。
3、舞蹈表演专业[面向健美操培养]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健美操培养]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报考类别选择“艺术”,无省级统考成绩要求。专业成绩采用我院健美操专业校考成绩,考试采用考生网上提交作品的视频考试方式进行,考生于2023年3月上旬登录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及专业测试成绩。具体考试安排详见《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公告》。咨询电话0311-89849188。
4、舞蹈表演专业[面向体育舞蹈培养]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体育舞蹈培养]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报考类别选择“艺术”,无省级统考成绩要求。专业成绩采用我院体育舞蹈专业校考成绩,考试采用考生网上提交作品的视频考试方式进行,考生于2023年3月上旬登录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及专业测试成绩。具体考试安排详见《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公告》。咨询电话0311-89849188。
五、高考文化测试选考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表演专业[面向民族民间舞、健美操、体育舞蹈培养]高考文化测试无选考科目要求。
六、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合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舞蹈表演专业[面向民族民间舞培养]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民族民间舞培养],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舞蹈表演专业[面向健美操、体育舞蹈培养]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健美操、体育舞蹈培养],专业成绩使用河北体育学院专业校考成绩。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执行河北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七、其他事项
1、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若国家相关政策有新的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2、考生在测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遵守考点院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八、特别声明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院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学院、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9849188、85337585(传真)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
邮政编码:0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