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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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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5-6913058,0543-3257001

官方网址:http://www.bzmc.edu.cn/ http://zb.bzmc.edu.cn/

滨州医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876 收藏

滨州医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招生代码10440)
校 址: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硕士研究生和专科生教育

二、招生计划
2006年我校面向全国 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招生计划为3100人,其中本科计划2500人,专科计划600人,详见《滨州医学院200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

三、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志愿优先原则。首先根据考生的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专业调剂充分考虑学生的志愿和要求。
3、分数优先原则。在120%的投档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合格考生,总分相近的情况下,再考虑考生的单科成绩、特长、身体状况等其它因素。
4、计划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
5、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残疾人临床医学系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等十省市招收招收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适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习的考生。
6、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无口试要求。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根据医学相关专业要求,小语种(除英语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
7、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男性考生)。
8、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四、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 普通本、专科: 英语 4800元/学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护理)4400元/学年;中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药学、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学4000元/学年。
高职护理本科: 5000元/学年
2、住宿费:滨州校区 500元/学年;烟台校区 800元/学年。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滨州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滨州医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六、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学校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授奖面占学生总数的50%)。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占学生总数的10%),学生本人或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可申请特困补助。学校积极与农村信用社合作开展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负责部门:滨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43?3258270 3257001
传 真:0543?3257001
学校网址:www.bzmc.edu.cn
E-mail:zsb@bz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