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南通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3-85012170

官方网址:http://www.ntu.edu.cn http://zs.ntu.edu.cn/

南通大学2016年答考生问

时间: 2016-06-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82 收藏

1.你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安排情况如何?
 答:今年我校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新生6517名(不含杏林学院),其中在江苏省招收4421名,在北京、上海、天津、新疆和西藏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招生计划2096名。

 2.你校在本一批次的招生情况如何?
 答:我校今年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批次设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通信工程、生物技术、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和英语(师范)等专业。上述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省级(或校级)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具备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读研的资格,多数专业所在学科是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实验设备先进,历届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3.你校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的情况如何?
 答:我校2016年面向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安排乡村教师招生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列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定向招生。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参加今年全国统一高考,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的定向志愿。招生时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录取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4.你校人才培养质量如何?
 答:我校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价值追求,积极探索多规格、多层次、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卓越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质量保障和学生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生考研录取率逐年提升,每年有数百名学子成功进入“985”高校深造,赴海外留学的学生人数显著提高。在国际、国家、省部级等重大竞赛活动中,我校荣获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冠军、全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亚太地区一等奖、全国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大赛总决赛银奖、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银奖等众多优异成绩。

 5.你校开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情况如何?
 答: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自2011年开始,在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中开展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试点工作。凡我校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进入二年级时,可在校内同时选读一个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业余学习),学制2.5年,通过规定的考试科目后,在取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第二个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主修专业已修读过的与“助学二学历”专业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同、学分一致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可申请免考。参加“助学二学历”所获学分,均可充抵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助学二学历”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搭建了平台。学校每年针对“助学二学历”学生开展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评比。

 6.你校有哪些助学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答: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授奖面达40%,其中一等奖学金为15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国家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生/年;社会各界在我校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有20多项,最高为5000元/生/年。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配套措施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7.你校学生的住宿条件如何?
 答:我校绝大部分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内设有专门的学生活动室,装有国内直拨电话和计算机网络接口,每个学生都有相对独立的学习空间,卫生设施齐全,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200元。

 8.你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校位于长三角经济区,毕业生就业区位优势明显。学校专业门类齐全,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紧密,社会需求旺盛。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创建就业基地,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优质高效的双选平台。近年来,我校毕业生总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我校多次被江苏省教育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评为江苏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2009年,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52%。

 9.你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如何?
 答:我校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展与海外高校的友好合作关系,分别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丹麦、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69所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教师交流、学生交流、合作科研、师资培训等合作项目。我校大力开展学生国际交流,实施跨境教育,培养国际化人才。分别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中密歇根大学、温斯洛普大学、硅谷大学,英国莱斯特大学、贝德福特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法国巴黎商学院,韩国大邱大学,日本德岛大学、桃山学院大学、东北药科医科大学、富山国际大学及香港浸会大学等开展了15个学位项目,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硕士及本科。中外合作培养领域已涵盖了医学、工学、商学、文学、理学、管理学等学科。此外,我校还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丹麦、意大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及台湾多所高校开展了学分互认交换学习项目以及短期境外文化体验项目,并建立了日语海外实习基地。学校每年选拔学生参加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等项目,组织学生海外游学、暑期带薪实践、社会调研以及文化体验等活动。

 10.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的招生情况如何?
 答: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是江苏省首批按新机制、新模式设置的本科层次国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独立学院”。杏林学院共享南通大学优质的师资和教学、科研、生活设施,“公有”优势和“民办”活力得以充分发挥和优化组合。今年,杏林学院在江苏省内使用两个招生代码,1838和1851分别对应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面向全国招收本科新生2990名,其中,在江苏省招收2269名,在上海、重庆、山西、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等16个省、直辖市招收721名。招生专业都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录取规则与南通大学相同。杏林学院学生的学费按江苏省核定的标准执行,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将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