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南通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3-85012170

官方网址:http://www.ntu.edu.cn http://zs.ntu.edu.cn/

我校与张謇企业家学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 2024-12-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142 收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名城育名校、名校润名城”的互动发展新格局,12月25日上午,我校与张謇企业家学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南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謇企业家学院党委书记王小红,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杨宇民出席活动并讲话。南通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张謇企业家学院院长单晓鸣,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陆俊杰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王小红指出,双方在课程师资建设、科研项目交流等方面已开展良好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方要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深化课程体系建设,更好促进“两个健康”发展;共建人才交流机制,不断推进“柔性引才”实施;深挖张謇精神内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共同推动双方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实现合作共赢。

杨宇民表示,南通大学与张謇企业家学院同处南通、情缘深厚,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忠实践行者、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南通大学将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等优势,携手学院,共同探索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力求在高端人才培养、智库平台建设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

张謇企业家学院作为我国企业家的政治学院与精神家园,由全国工商联、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江苏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合作共建,按照“立足南通、面向全省、服务全国”的定位,努力打造新时代企业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基地、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张謇企业家精神研究和传播基地,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摇篮”。根据协议,商学院(管理学院)作为南通大学与张謇企业家学院教务部对口联系部门,将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就共同开展教育教学项目、共同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共同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共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及时交换工作意见、建议并协调具体事务。

张謇企业家学院及我校历史文化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胡晓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