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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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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931-8912116,0931-8912748

官方网址:http://www.lzu.edu.cn/ 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3-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62 收藏

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选拔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要求,立足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30名,不做分省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二、报考要求

自主选拔招收符合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2019年相关招生政策,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报考要求如下:

(一) 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报考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奖项名称为: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奖项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以上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准(公示网址http://gs.cyscc.org)。

(二)允许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同时申报含兰州大学在内的两所高校。

(三)考生须在专业目录内填报同一个科目组中的4个专业(或专业类),并且须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竞赛科目之一相匹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19年我校仅接受考生自荐方式申请,考生必须在2019年3月28日14:00至2019年4月10日17: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申请材料清单

1.奖励证书

高中阶段获得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2.学业成绩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提供加盖在读中学公章的各学期期末考试、摸底考试成绩单底单以及年级排名信息,须与报名系统填写信息一致。

3.申请表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提供《兰州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中需中学证明部分,须由在读中学审核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并由在读中学负责人及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部分主要由考生说明自身特长、专业申请理由和未来发展等,字数应控制在800字以内。

(三)申请材料要求

1.考生应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不得上传专利、论文、文章、专著等其他非相关材料。

2.考生及相关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真实、可靠。

报考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交申请材料,有关中学应对考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3.相关报名材料必须用A4纸张印制。

(四)申请材料上传要求

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必须足够清晰可辨)做成电子版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由个人留存备查,无需邮寄至我校。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以及未按时提交材料者均不予审核。

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原则,在考生满足基本报考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其获奖等级、相关科目优异程度、优异科目数量等进行综合量化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3倍的考生进入考核阶段。

请申请考生于2019年5月5日前后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或者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看申请材料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二)确认考试及缴费

申请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

确认参加考试者还须在2019年5月15日前按要求缴纳考试费用,缴费事宜另行通知。缴费成功考生须于2019年5月3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或未按要求缴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时间、地点及要求

1.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6月15日至16日在兰州大学参加体育测试、专业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公布的为准。

2.学生因残疾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予执行兰州大学自主招生体育测试申请表》(以下简称《免体测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

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免体测申请表》原件和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原件于6月14日到我校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测试。

3.凡参加本次体育测试的考生,必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当场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4.体育测试不接受缓考申请,笔试和面试不接受缓考和免考申请。

(四)考核说明

1.体育测试:(1)实心球投掷。(2)坐位体前屈。(3)立定跳远。

2.笔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素养和学习潜能,针对专业相关科目进行考核。

3.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专业能力、创新潜质以及社会责任、个性特长等。

(五)资格确定及优惠政策

1.自主招生入选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

2.除经兰州大学核准免予执行体育测试的情况外,体育测试不通过者及未参加体育测试的,均不给予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3.按照专业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给予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和高考录取模拟投档线下优惠20分政策(但同时不低于重点一批控制线或自主招生控制参考分数线)。

综合得分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得分=(笔试成绩÷笔试满分值)×6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值)×40 。

4.对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参加兰州大学自主招生面试表现优秀、符合体育测试要求者,将直接给予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在报教育部批准后适当放宽高考成绩优惠政策。

5.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6月22日之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五、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所在地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按照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包含在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时填报的专业范围之内。考生高考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六、其他录取政策要求

(一)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达到相应优惠政策要求者,在录取时,将满足其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时填报的专业(或专业类)志愿之一。

(二)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三)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上海、浙江省考生,须确保本人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匹配,否则将不予录取。

(四)除英语专业仅限中学阶段学习英语的考生填报外,我校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

在实际教学中,我校信息科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等)、生物科学类和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护理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各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实行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五)考生填报相关专业(类)时,应参看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免因身体条件不适合而影响相关专业录取或学习。

因口腔医疗器械制造标准的客观限制,从口腔医学专业学生学习、从业的角度考量,左利手考生慎重报考。

七、公开与监督

(一)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官网和班级详尽公示。

(二)兰州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材料审核合格名单、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由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公示。

(三)材料初审合格名单、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具备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其中,材料初审合格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详尽公示。

(四)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投诉电话:0931-8912159)。

八、其他事项

(一)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入学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相关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二)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学时不得以特长为由申请转专业,但可以参加面向新生的基地班选拔考试,并可在入校就读一学期后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本科生转专业政策规定申请转专业。

(三)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其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至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四)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与招生相关的培训活动,也未委托任何个人或者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工作。

九、联系方式

电话:0931-8912116、8912229,传真:891222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十、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