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华南师范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0-85211098,020-85211097

官方网址:https://www.scnu.edu.cn/ http://zsb.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4-06-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491 收藏

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要求,我校2024年将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法学,计划招生30名,学费6060元/学年,学制两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华南师范大学2022-2023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已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

4.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5.不招收第一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6.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三、招生办法

1.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无需邮寄材料。6月11日至6月15日17:00点截止(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信息采集表、报名材料PDF文档、个人1寸证件照,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85211098@m.scnu.edu.cn,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第二学位报考资料。

(1)1寸免冠证件照(命名为姓名+证件照);

(2)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

a.按要求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b.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c.本科毕业证;

d.本科学位证;

e.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f.其他荣誉证书材料(学校级以上)。 

(3)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excel文件形式,命名为:姓名+信息采集表)

注意事项:考生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及要求,请保持报名表上联系电话畅通。

四、面试及录取

通过初审的考生将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初定7月10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如考生不按通知时间进行面试,视为放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面试成绩60分(百分制)方为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入校管理

1.上课地点及所属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法学院。

2.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其它

1.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

2.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证书,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1098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5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docx

附件2:考生信息采集表.xlsx